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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
(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一九五五年十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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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在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总结了我国多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经验,着重地批判了目前党内在发展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主要错误思想即右倾思想,而就农业合作化的必要和可能、合作化的具体道路和步骤、领导合作化的工作方法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作了纲领性的指示。毛泽东同志的指示,使得全党同志能够在思想上和组织上有准备地去迎接农村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而在现在这个重大的历史转变关头得以避免重大的错误。
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报告,准备了一个向全会提出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因为我在中央农村工作部担任一部分工作,中央政治局指定我来作一个说明。我想说的有下列的几点。
第一,关于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方针问题。
(一)决议草案指出了农民问题在两个不同革命阶段上具有不同的内容。党在农村中的政策必须适应于革命转变的新情况和农村中在土地改革以后的阶级关系、阶级斗争的新变化,有些同志的右倾错误就是由于看不见这种新情况和新变化。大家知道,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包括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三个方面。这个总路线是不能够分割的,因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是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包括生产的主要的两个大部门,即:工业和农业。正如毛泽东同志的报告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因此,必须采取使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步骤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的方针。我们不能够把一只脚踩在社会主义工业的基础上,而把另一只脚踩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如果不争取五亿多的农业人口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我们就不能够设想社会主义的胜利。因此,在目前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蓬蓬勃勃的高潮中,毛泽东同志及时地把发展合作化的问题提到全党工作的重要日程上,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二)我们的党曾经在几乎三十年这样长的时间内,领导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全党同志的工作都围绕于争取这个革命的胜利。因此,在从这个革命阶段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时候,有些同志缺乏精神的准备,这是很自然的。但是,我们的党是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由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党。我们的党在进行推翻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的时候,也就准备了引导农民从实现耕者有其田到实现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毛泽东同志的报告中说到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而这些历史也就是党的这个方针逐步变为实践的历史。
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毛泽东同志在各个时期的著作所阐明的党的这个方针。大家知道,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已经把合作社运动列为农民运动的一件大事,虽然根据那时实际的条件,还只说到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根据革命根据地群众创造的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的经验,指出了这种劳动互助组织(也即是农业的生产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上的伟大作用(参看“长冈乡调查”)。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作了“论合作社”和“组织起来”的两次著名讲话,号召各抗日根据地应该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广泛地组织这种集体互助的初级的生产团体。随后,毛泽东同志在其他著作中又陆续地提出这个问题(例如“论联合政府”)。在一九四九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在说明全国解放后经济建设问题的时候指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忽视或轻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意见,党中央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间做出了一个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间又做出一个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所有这些都说明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是党一贯坚持的方针,并不是突如其来地提出来的。有些同志对于这个方针所以感到比较突然,这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认真地研究这个问题。主要的,就是因为我们许多同志是在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中参加党的,平日在实际中熟悉的只是关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而还没有熟悉党的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纲领(即党的最高纲领)。因此,正如对待其他许多重大的新问题一样,在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也必须认真地重新学习,而在学习中去懂得错误,修正错误,去正确地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知识的水平。这是放在我们全党同志面前的任务。
(三)决议草案批评了有些同志的安于农村现状、安于小农经济的幻想。党很有必要来批评这类错误的幻想。问题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十月间中央召开第三次互助合作工作会议的时候所告诉我们的:“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在推翻封建的土地制度之后,农村中出现了关于或是发展资本主义或是发展社会主义的两条道路的斗争,这是必然的规律。或者是这样的道路,或者是那样的道路,非此即彼,中间的道路是没有的。有的同志对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急进的,但在走过这个革命阶段之后,却满足于农民已经得到土地,徘徊在两条道路之间的十字街口,而在实际上,对于保留小农经济的兴趣大于领导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兴趣。这些同志还没有了解到:小农经济并不是农民的天堂,而正是资本主义能够借以发展的园地。列宁说过:“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所谓安于小农经济的现状,这是不可能的,这只能够是自己欺骗自己。
我们手头有很多的材料证明这样的事实:凡是互助合作运动发展的地方,一般贫农在经济上就上升得快,阶级分化就小,粮食问题好解决,农村中表现生气勃勃;反之,凡是互助合作运动还没有发展,或者发展得很薄弱的地方,虽然已经消灭了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农民的生活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还有许多贫农在经济上没有上升,而且已经在开始发生新的阶级分化,有些贫农重新失掉土地,有些老中农下降为贫农,同时有些新富农出现了。在这样的地方,我们的许多工作的进行就比较困难,而地主富农和各种反革命分子就钻着这个落后的空隙而企图复辟。
最近甘肃省委向中央的报告说过:有的同志害怕合作化发展下去会“出乱子”,“出皇帝”;但是事实证明,“皇帝”不是出在互助合作运动发展、社会主义阵地扩大、农民觉悟提高较快的地区,而是出在农民觉悟低、合作化运动不发展、反封建斗争不彻底的地区。从甘肃省委这个报告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保护农民已经得到的土地果实,要在土地改革之后进一步地巩固工农联盟和加强工人阶级在这个联盟中的领导作用,要根本消灭反革命复辟的可能性,除了发展合作化,再没有别的道路。
(四)不能设想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会遇不到抵抗。毛泽东同志的报告就是为的在思想上打破这种抵抗。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一种新生的力量,而我们知道,任何新生力量都会遇到保守力量的抵抗,农业合作化运动当然不会是例外。抵抗农业合作化的保守力量,一方面来自敌对的阶级,即来自地主、富农和农村中其他资本主义剥削分子,另方面还来自农民(主要是富裕中农)本身的两重性所包含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和农民长期个体经营的偏见和习惯。保守力量既然在社会上存在,也就会经过各种形式反映到我们党内来,特别是一部分富裕中农的情绪会反映到我们党内来。不久以前发生过的对合作社采取大批解散和“坚决收缩”的做法,这在实际上是由于一部分同志安于小农经济现状的保守思想所产生出来的。这种错误的做法,从社会现象来看,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反映了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压力。一方面是农民群众(首先是贫农和新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的积极分子)在党领导下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另方面是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要挫折这种积极性。这就是社会上现在存在的矛盾现象。犯错误的同志没有去辨别这种矛盾的两个方面,也没有懂得要巩固工农联盟,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扬农民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另方面又需要进一步地改造和克服农民的落后性。这些犯错误的同志,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他们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因此,他们就使得自己在农民群众面前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一方面宣传总路线要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另方面又不批准成立合作社,用“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来限制合作社;一方面要训练组织合作社的积极分子,另方面在有些地方却又出现了所谓“培养退社积极分子”、“召开退社社员代表会议去完成收缩任务”这类稀奇古怪的事情。有的农民说:“总路线叫我们走合作化的道路,我们办起社来,你们又不批准,又不准我们走合作化的道路。”“你们说小农经济不好,现在又要我们发展个人主义。”有的干部也说:“我学过办社,没有学过散社。”这些批评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新生力量总是不可抵抗的。大家知道,当我们党成立的时候,当我们党领导农民革命、领导游击战争、建立根据地的时候,因为在开始的时候力量都还是小的,社会上许多人不肯承认,结果如何呢?结果还是我们的党和我们的党所代表的新生力量胜利了,不承认的人失败了。不承认的人结果也还是要承认了。现在又有许多人对合作社采取不承认的态度,这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教训是什么呢?这就是我们应当摆脱保守力量的影响,应当向前看,看群众中新生的积极的东西;而不应当向后看,看来看去,总只看落后的消极的东西。如象决议草案上所写的,尊重和启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保护新生力量的生长,这是领导的任务。
第二,关于发展合作化的实际工作问题。
有了方针之后,主要的是要怎样去做好工作。
(一)必须遵照毛泽东同志关于“按照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及时指导”的指示去办事。毛泽东同志说:“必须现在就要看到,农村中不久就将出现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这是不可避免的。”什么是高潮?就是说,运动的性质具有广大的群众规模,而不是只局限在少数积极分子的范围内。高潮的到来,是不能够单凭党的领导机关或者少数人的主观愿望就会出现的,也不能够勉强制造的,而是要有客观的条件,即事情已经不只是牵动了少数人,而且牵动着广泛的群众。有人这样说:“上级说有高潮,就算有高潮。”这是不加分析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为什么毛泽东同志在这个时候说农业合作化的全国性的高潮是不可避免的?从毛泽东同志的报告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有这三个主要的根据:第一,因为我国国民经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下的巨大高涨,特别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建设和它的成就,正在日益促进着农民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第二,因为我国互助合作运动已经有相当的历史,各地方已经发展的广泛的互助运动在事实上是为组织合作社准备了条件,而已经组织起来的几十万个合作社大多数所表现的增产优越性,正在鼓励着大量的农民;第三,这种高潮在有些地方已经到来了。这些就是农业合作化的全国性的高潮的预兆。没有看到这种预兆,没有看到这个伟大的生活的主流,就不可避免地要被抛落在群众的后面,如象毛泽东同志所形容的,在合作化运动高潮中成为摇摇摆摆的小脚女人,或者被吓昏了头脑,而不 | |